我家住顶楼,前阵子下了一场雨,我发现天花板、卧室墙面有漏水痕迹,就要求物业修理。物业人员查看后发现是楼顶防水出现问题,说如要修理,费用由我家承当。这个要求合法合理吗?
石榴云法令帮帮团成员、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波:小区内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修理费用由谁承当,应当区别该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归于业主专有部分仍是业主共有部分。浅显来讲,业主购买房屋内的部分一般都归于业主专有部分,由业主承当修理职责,而楼顶应当归于该楼栋业主共有部分。
根据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则,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假如在保修期内产生质量上的问题,施行工程单位应当实行保修责任并承当相关费用。
假如超过了施行工程单位的保修期,要看业主与物业公司签定的物业合同中是否约好该部分的修理费用已包含在物业费内。假如没有相似约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业主共有部分损坏一般是物业修理,相关联的费用由小区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付出。
石榴云法令帮帮团是石榴云/新疆日报为广阔新老用户供给法令公益服务的阵地,如您遇到法令方面的难题,能翻开石榴云客户端,进入“石榴云12345问政”留言板,在“求助”板块写下您的诉求,咱们将竭尽所能为您供给法令公益服务。